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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建个人信用代码:负面信息将保留5年

发布:2014-05-12 00:03      点击:
        根据规划,以政务、商务、社会、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,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;2017年,将建成集合金融、工商登记、税收缴纳、社保缴费、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,实现资源共享。
 
        〖身份证号即信用账号〗
 
       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一周前开通,拥有上海市户口、上海市居住证的上海常住人口已被纳入信用平台当中,市民可凭身份证查询到个人信用记录,身份证号码就是信用账号。恶意拖欠助学贷款、手机欠费、欠税;扰乱用电秩序、破坏公共基础设施;逃票、伪造、涂改车票;考试作弊、简历造假、伪造学历;盗窃、诈骗、伪造变造买卖公文;骗取养老、生育、工伤保险待遇;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;假冒专利、无证经营、违反公共场所控烟管理的行为都将一一记录,信息可互联互查。
 
        如果信用良好,市民将能享受到更多便利。目前,上海图书馆的电子办证系统正在与信用平台对接。只要经读者授权,上图能马上得到个人信用报告,没有负面记录的读者现场就能免去100元押金。“用信用代替押金来确保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图书借阅约定,是一种管理上的创新。”市经济信息源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介绍说,今后,凡是涉及到要交押金的公共事业管理都能复制这种模式。

     〖负面信息将保留5年〗
 
       信用账号中的负面信息并不一直“如影随形”,平台也会给信用主体“改过自新”的机会。记者了解到,奖励、做过志愿者、见义勇为等正面信息是长期保存的,负面信息一般是行为产生之日起5年以后不再提供查询。有市民担心,偶尔忘还一次款是不是就“打上了失信烙印,处处受制”?实际上,如何判断个人信用,是使用方的事情,平台并不做负面评价。随着上海诚信体系的建设,政府部门可在公务员招录用、居住证积分、律师管理等许多领域,查一查当事人的信用报告;招聘企业和应聘者可以互摸对方的“信用底牌”。考虑到隐私保护,目前除自查外,查询其他信用记录必须经过信用主体的授权才行,且主要通过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完成,任何查询行为都会以日志形式长期保存在平台中。
 
       今后,越来越多的信用信息将归集到平台中。比如物业费的缴纳情况、房屋中介和经纪人的信用情况都可能逐步纳入到平台中。